企业管治概览 董事会(「董事会」)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可提高公司的认受性及提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权益。维持良好、稳健及明智的企业管治架构乃本公司首要任务之一。 企业管治常规 严谨的企业管治准则可提高本集团的问责性及透明度,从而赢得股东及公众之信心。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
董事会设立四个董事会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 ![]() 除设立董事会委员会外,本公司亦成立内部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评估风险及监察适用法规规定合规事宜及内部监控政策。
董事会负责监察本公司的策略发展,制定提升股东价值的目标及方向,同时监督及指导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亦监察及监控经营及财务表现,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政策,以达致本公司的策略性目标。
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已就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效率每半年作出检讨,检讨范围包括所有财务汇报、保障资产及内部监控程式,以确保符合适用的法定会计及报告要求、法律及法规规定及董事会批淮的内部规则及程式。
成员 审核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黄兆强先生(委员会主席) 郭朝田先生 丘娜女士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董事会组成,就董事之委任及续任计划提供意见,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成员 提名委员会包括三位成员,其中大部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岳辉先生#(委员会主席) 黄兆强先生* 郭朝田先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就本公司之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策略及架构提出意见,及确保所提供之薪酬适合其职责并符合市场惯例。
成员 薪酬委员会包括三位成员,其中大部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兆强先生*(委员会主席) 郭朝田先生* 刘烽先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本公司的长期发展策略及主要投资决策,及就本公司的投资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包括资产分配及新投资建议。于董事会监督下,该委员会将问责及向董事会作出报告。
成员 投资委员会包括六位成员。 林岳辉先生@(委员会主席) 钟伟光先生* 刘烽先生@ 邓宝诚先生 # 刘伟青先生# 李寒先生 ^ # 副总裁 * 执行董事兼营运总监 @ 执行董事 ^ 投融资部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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